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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法院工作,乐于奉献;

2.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91520085月期间出生),有法院、检察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1年以上经历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不含)以下(19866月至20085月期间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中文录入速度以60个正确字/分钟(含)为合格标准,具备一定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6.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6.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报考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从事律师职业(法律工作者)的,不得办理聘用。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5299:0020266215: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报名期间登录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engfeijob.com),首页的“行业动态”页面,查看招聘公告。点击“考试系统”,选择相应公告,填写报名信息(要求上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报名时需根据岗位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3)附件:报名登记表(以图片形式上传,资格复审阶段递交原件);

4)有法院、检察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1年以上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含甲乙双方信息、合同期限、盖章页等关键页)、缴纳社保证明、离职单等任一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51日起算。例如:要求35周岁(含)以下,则应为 199151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 2026731 日之前。20268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6届毕业生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报考岗位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

1.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程序。

2.报考人员于2026529日至63日登录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20265299:006215:00,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和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报名初审因材料不完善而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6215: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避免报名时间截止后因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3.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一般应达到1:3比例。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1:3比例,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原招聘计划进行招聘,但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卷面满分的60%;也可以视情况相应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网上缴纳考试费用50元并上传缴费凭证截图,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63170020266317:00之后缴费的无效,未缴费或不按要求上传缴费凭证截图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做考试安排。

准考证打印

20266414:30至考前,通过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考试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解决(考务咨询:02784297016)。

考试安排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组织考试,采取笔试、资格复审、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于20266月上旬组织完成,具体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明的信息为准。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与司法辅助人员职业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原则上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科技人文及其他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长为120分钟,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纸质版本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超过规定时间未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开考90分钟内考生不能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的最新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官网信息。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6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人数不足1:6但超过1:3,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进入后续环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提交审查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具体事宜以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的最新公告为准。

3.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测试地点以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的最新公告为准。

依据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进入职业技能测试人选,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采取速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打字的速度,60个正确字/分钟(含)以上为合格标准。每人可进行两次测试,每次测试时限3分钟,取最好成绩为最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不计入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确定人选的最后一名有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时间在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

4.面试

通过前述程序的考生,按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确定人选的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明的信息为准。

2)参加面试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纸质版本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5)面试考场按有关规范设置,考场与候考室、候分室隔离,已考人员与候考人员隔离。

5.确定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各项成绩权重比例(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采取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职业技能测试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排名在前,若仍无法确定,单独组织一轮职业技能测试。

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拟聘人员须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3.如拟聘人员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录用等其他情况导致人员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体检和考人选。

)公示

根据考生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和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三、用工方式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派遣制用工方式。由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为2年,首次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四、递补聘用

本次建立人才储备库,所有面试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前8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列入人才储备库;其余人员统一纳入储备库并公示,储备库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聘用公示结束后,如出现考察不合格、存在不宜聘用情形、干警申请离职或因其他情况导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新产生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依次确定递补人选,递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递补工作由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

五、其他相关事宜

1.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等事宜,将在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行业动态中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2.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六、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中智谷A1办公楼7-812346

咨询电话:027-8429701618986086510

监督电话:027-84738567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8:30-12:001330-17:30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湖北腾飞人才股份有限公司

202605月29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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